李铁案开庭近9月未宣判 律师分析量刑可能
李铁案自2024年3月28日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后,至今已近9个月仍未宣判。这一案件涉及受贿、行贿、单位行贿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多项罪名。检察机关指控其在担任男足国家队主教练等职务期间,受贿金额达5089万余元,行贿100万元,单位行贿涉案200万元,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2675万元,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3905万余元。

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胡寒冰指出,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受理后二个月内应宣判,最迟不超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,以及符合刑事诉讼法特定情形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,特殊情况需延长则报请最高院批准,若涉及补充侦查,检察院补侦完移送法院后审理期限重新计算。在李铁案中,检察机关指控其5项罪名,最终判决罪名还需法庭依据案件事实与证据确定。

若检察机关指控属实,李铁面临数罪并罚。受贿罪金额特别巨大,依法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死刑,但他当庭认罪悔罪,这一情节法庭量刑时会考虑。
北京市京师(郑州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明认为,从本轮足坛反腐案件查处和审理情况综合来看,李铁被判处死刑或死刑缓期执行的可能性较低,无期徒刑可能性较大。因为从涉案金额和罪名计算他可能达到无期徒刑以上刑罚,但法院实际处置时还会综合考量他认罪认罚态度、退赃情况,以及是否有自首、坦白、检举揭发、立功等情节。这也反映出司法在处理此类案件时,不仅依据罪行本身,还会全面衡量各种从轻或减轻情节,以实现司法公正与合理量刑的平衡。